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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aimi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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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3
文章: 84
引用:
作者x1013
這個社會什麼叫做"正常人的最低標準"
在路上車禍誰敢救,救了你就變肇事者
這個狀況太多了,也難怪有人在路上失血痛苦而死
小弟年初在路上就是遇到車禍的人,好心打電話叫救護車
換來的是被家屬當成肇事者,好險有監視器跟當事人有救活
不然我還真是欲哭無淚
現在我的道德觀依舊是看到需要幫助的人我要幫助
但是社會給我的生存法則是"閒事少管"
不要怪人逐漸冷漠,是被逼出來的
回到主題
"法"才是最低標準,只要沒違反法律跟教師法,誰都無權指責
現在的老師被定義為"教學",其餘老師無權干涉
輔導有輔導的專業人員
學校有保健是跟校謢
至於管教部分就請警察
老師被人權團體跟老師逼到這樣
不能打不能罵,連罰站也會被告
管太多只會惹來一身腥
只要上課有教學,不違反相關法條
這樣老師就有達到"最低標準"
少管閒事才是在這個社會的生存之道
...

恩恩,說的很好,五分奉上!

我爸爸跟媽媽也都這樣教我,遇到有人受傷,打電話幫忙叫救護車就好,千萬不要靠近

這個社會,多一事不如少一事,否則多出來的那一事可能會花掉你一輩子的訴訟時間

也不一定能換回你的清白,這個社會,人心太壞了....

光一件車禍,當下無事,說好沒事就好,算了,可能隔天就報警告你肇事逃逸

大敲你一筆的,大有人在!很多事,要自己遇到了,才會痛惡、痛徹心菲

打嘴炮誰不會,怪來怪去永遠就怪別人就好了.........

當然,社會也有好的一面,但遇到一個壞的,你就要花很多很多時間去擺平!
舊 2007-06-19, 12:50 PM #1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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