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jor Member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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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老師知道卻還不讓她吃,就太過份了。
像這種老師還有新聞上看到的體罰致殘者,學校為什麼都不開除呢?教育部為什麼不規定這些老師永不任用呢?不知是有什麼法在保障、保護這種老師?一般人把另一人(小孩)打傷,至少犯了傷害罪,而這些老師好像都是記過還是調任他職之類的處置,就算家長不懂,為什麼沒有檢察官主動調查呢?看來老師所擁有的刑事豁免權比總統還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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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們都知道,這個問題,大家都非常的關切。本人,也非常的關切。
我們已經聯絡,會同了所有的專家、學者,一定要研究、擬定出一個,非常妥善合適的,辦法和措施出來。
相信大家都會得到一個非常圓滿而完美的結果和結局。
~這一夜,誰來說相聲?語言的藝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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