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lompt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2,140
引用:
作者damnblue
我也贊成不該分類,但得獎者明知該獎項是分類的,卻報名參加,理應拒絕報名此獎項,以示抗議;現今該得獎者拒領獎座,卻不拒絕獎金,似乎有雙重標準!!

看看自己貼的文章吧
"得到的獎金將會捐給為農民付出的單位,像是美濃農業單位、有機農業及白米炸彈客楊儒門"
這不知道算不算是偷渡政治文
舊 2007-06-17, 02:23 AM #1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lompt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