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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annfu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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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4
文章: 51
引用:
作者iceend
雖然難逃一死,但是死還是有分好死、等死、慘死、不得好死,
郭董的介入,就是人道處理性的讓流浪狗好死。以某些狗的狀況
而言,真是所謂生不如死。



既然如此,那在棄養之前就讓牠先死
不就沒了後續這些麻煩或爭議?


自己愛養寵物又無法貫徹的人都該有這種覺悟
別說什麼有感情了,下不了手的屁話

有感情就不會想棄養,有經濟因素就別去養
舊 2007-05-28, 02:39 AM #8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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