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冷ㄉ很
Master Member
 
冷ㄉ很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Nov 2003
您的住址: 台北趴趴跑
文章: 1,664
那要以何作為標準呢?

發文先後,還是發文內容,還是發文者......

因為我有切身經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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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說那麼多是為什麼呢
無非是讓自己留點回憶
並且證明自己還存在著
最後就讓自己被人記得
松高人的回憶討論串
舊 2007-05-17, 12:15 PM #2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冷ㄉ很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