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晶晶
Advance Member
 
晶晶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3
文章: 396
引用:
作者nomad
何必麻煩

反正一堆人都不跟父母住了
那就女方扛房貸,男方去住女方買的房子
家事一人一半
那不就變成:
女人結婚,是家裡多了一個人
男人結婚,是換了一個家!

生兩個小孩、一個從母姓、一個從父姓
公平得很!


不對吧~
都搬出來住的話
應該是兩人家裡少了個人,都換了個家
要公平的話,那房貸也該是兩人一起背呀
家事一人一半
小孩一人一個

這樣才叫公平阿
     
      
舊 2007-05-15, 08:59 PM #3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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