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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aston
被告到法院,法官又裁示:因注意而未注意or量力而為......
....

應注意而未注意
沒有量力而為
沒有受過幫助人的專業訓綀

不用再說了,就是你錯了!錢拿出來賠就對了!
舊 2007-05-10, 06:13 PM #3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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