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BM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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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r 2003
您的住址: 可魯的故鄉
文章: 732
引用:
作者白色墨水
最扯的是那個喜歡住毫宅的還扯到住慣台灣肯定住不慣非州等等, 為什麼不反過來說想到
很多人沒房子住是不是更應該珍惜現況? 而且就算想住毫宅是不是也該靠自己?
還要別人買給她, 腦袋長了蟲吧我想


看多了就不會覺得扯
史賓納在FG的發言也是有名的
常常被一堆人圍著鞭
舊 2007-05-10, 11:54 A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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