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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ndy3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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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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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章: 69
服務態度不是義務,是店家自己內部管理要求的附加價值.
若覺得該店家服務不好可選擇其他店家,但不能去要求該店家須達符合自己標準的服務水準.
殺價不成,覺得價格未達自己的理想值-->尋求更便宜的價格,,,,,就這麼簡單阿...
買家跟賣家實際發生的關係只是買賣交易關係..
至於需要更好的服務態度..多點$$$$吧..,有$$有服務o__q,或者去詢找管理較為要求且更低價的店家購買..
對於自己所能理直氣壯要求的,僅是法律有保障的權益:
1.非實體採購(網購or郵購)七天鑑賞期.
2.賣方需負物品瑕疵擔保責任
3.約定的保固期限

(錯誤示範:老闆!!你..們商品都不給我殺價也不幫我組裝,我心情很不爽喔..)
舊 2007-05-06, 01:19 PM #1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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