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老飛俠
我剛得到答覆了,他說情形是這樣,道奇有權在約滿之前提出續約要求並開出新的合約,小曹若是不滿意,可以提出仲裁,一旦仲裁結果下來,小曹就得認了,一定得繼續留在道奇,不能說仲裁結果出來再嚷嚷說我不滿意、我不要續約。
但小曹還是有最後一絲主動權,就是可以坐等約滿到期成為自由身,但是這種情形不見得對他有好處和保障,因為他會變成歸零到跟今年開季簽約前的處境一樣,人家只會用42萬來簽他,不會多出一毛錢(合約細則會有差異,但基本薪方面大家都很精),所以這種處境的球員最聰明的做法多半還是跟新東家續約(有打出成績的話,新東家不太可能不加薪的,而且還有仲裁這種救濟途徑)。
所以前面的說法對錯一半一半,小曹是還有再成為自由球員的可能性(跟小王完全沒有拒絕續約權利的情形還是稍有不同),可是對他這種未滿六年資歷的球員來說這麼做冒的險太大,不見得有好處,可能偷雞不著,...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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感謝老飛俠兄以及專業人士朋友的解答!!
對於這種服務未滿六年的FA(而且是沒有資格薪資仲裁資格的non-tender球員)的確沒有太多談判的本錢,
不過通常球隊也不會跟這類的球員簽不得交易條款甚至是球員不會行使薪資仲裁權利的但書,
所以我才說只要小曹今年表現的好,
就算道奇不想留人也會有球隊捧著肥約來談!
(因為小曹已經可以跟任何一隊簽約)
而小曹跟小王的情況不同是因為小曹是因為落磯隊已經用完了他的三次選擇權(out of option),
所以如果2007年落磯隊要留小曹的話就不能只給他放在40人名單而必須是在25人名單裡,
也就因此落磯隊不得不釋出小曹,
而跟小曹簽minor的約留住他 <---這句是媒體講的, 真偽不知..

只是後來被道奇攔胡而已...

小王則是還在領菜鳥保障合約的薪水(換句話說他還是洋基的資產),
只要等到他表現持續穩定,
等到他打滿三年具有薪資仲裁資格之後大家就等著看他口袋麥可麥可了~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