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剛剛回顧了一下David Ortiz的合約
會拿他當例子是因為他是這幾年以來被non-tender的球員,最成功也最有名的一位
2002年底Twins不願給他薪資仲裁的機會,一方面省錢,一方面也是不看好他吧
所以Ortiz被non-tender
2002年12月以non-tender FA身份與Red Sox簽下1年1.25M的合約
接下來就是重點了
2004年的Ortiz
Red Sox是給他一張" avoid arbitration"的合約,1 年4.5875M
也就是說他並沒有行使FA的權力
因為還沒有滿6年資歷
只能行使薪資仲裁的權力
小曹的情形應該也是一樣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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