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nomad
Junior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1
文章: 768
引用:
作者敗家軍曹
應該是修正保單內容而已,以後帳戶價值跟保額必須維持一定比例
修正後避稅效果就沒那麼好,不過金管會給的期限應該是到今年10月

我再說明一下

這東西的原理就是
家中如果有長輩年紀已經很大了
而且名下有很多財產
就保鉅額壽險,一次買大筆的壽險跟保險公司談保費
幾年後,身故之後理賠給遺族
但因為是壽險理賠不是遺產,所以可以規避鉅額遺產稅
而且因為保費比理賠還高,所以保險公司很樂意接這種單
保的人可以規避遺產稅,保險公司可以賺差價,兩方合作愉快
但國家卻損失大量的遺產稅

例如:
一個年紀80的老闆,名下財產有5000萬,而且健康不好,快不行了
買了一個壽險,而且是一次給付
壽險保費要5000萬卻只能拿到4700萬的理賠
一般人聽到一定覺得會去保的人是呆子
那有拿錢給別人用,不但不用算利息,而且拿回來的錢還變少的道理?
卻沒想到省下的遺產稅遠遠超過300萬
違反常理的東西會存在,一定有它的理由

樓主不必去想這些有的沒有的東西了
基本上要節稅,首先是要夠有錢才能夠玩這些東西
舊 2007-04-30, 05:46 PM #2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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