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Tolub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412
引用:
作者Vincent_at_TW
大陸是以_注冊商標時間來作判定...

所以
google.cn
gmail.cn
會判給 非 google.com

台灣這種由專家自由心證, 有比大陸進步嗎 ?

專家: 那個在網路上賺過錢,

所以大大認為可以讓他們胡搞比較好了...
還是以大陸的商標註冊時間為準比較好...

別人自己打出名號
你只會想用這個勒索別人
有本事就是你在那邊告別人
而不是別人在那邊告你
舊 2007-04-26, 09:27 AM #26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Toluba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