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D-20A
看到原價屋方面的回答 我只想說
保重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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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
那邊已經把相關討論鎖文了...尤其看到BIBO所寫的:
該員沒有在這裡犯錯,我就不可能請人
走路....不用吵!也不用咬文嚼字,就算有個員工後來證實犯過罪做過牢,也不能以此為由
請人走路,至於被他傷害過的人是否能原諒...請恕小弟無能為力讓時光倒流!
犯過罪.做過牢..現在努力更生.當然要給予鼓勵...但......樓主是一個標準毀謗.背信現行犯
.而且還毫無悔意....如果一店之長連這都看不出來...若要讓我不聯想此事件發生的陰謀論..
很難....什麼樣的老闆.就有什麼樣的員工...先是黑心..後是護短...唉...
此文涉及公然毀謗.就需要公開道歉以示誠意..而不是如鎖文的最後一段:
這篇文章從這篇回
應後便會予以鎖定,事情就留給當事者去處理,解鈴還須繫鈴人....建議面對面處理,我們
沒有文人墨客那麼好文筆,能光靠文書一來一往就表達出內心而盡釋前嫌...................
如此輕輕帶過..若新老闆也如同舊老闆般.遭遇相同事件..也能如此看的開....我深表懷疑..