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jakewu
要回的就回吧,我已經說了,我的確是做錯了,我也只是想把事情簡單話,薪水問題,所以來po文,但傷害到太多人包括我自已,不管今後我會在那任職,我都會追求能給客戶最好的服務,無關振福,無關原價屋,就只談我自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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很遺憾,你這樣的心態真的會害死你自己!!!
花錢僱用你的是老闆,公司,並不是消費者,
至於要不要作昧著良心的事情你可以自己拿捏去留.
還有賺取合理的利潤是應該的,那是為了購買現在以及後續的服務,
不管是不是用的到,服務有價的觀念要有,公司不是慈善事業的觀念也要有.
進貨600的產品賣1000並沒有不合理,管銷成本跟你的薪水就是從這裡來,
並不是你幫公司賺6萬公司就該給你6萬元的薪水,
如果這樣敝公司的業務可以先薛海了,因為他們平均每人背負3億已上的營業額,
以微利的3%來說也有上千萬了.........
這位朋友你把世界想的太簡單了........