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ks0786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Sep 2002
文章: 416
看來有觸犯..(刑法第305條-恐嚇罪)
刑法第150條 ~
公然聚眾,施強暴脅迫者,在場助勢之人,處一年以下有期徒刑、拘役或三百元以下罰金。首謀及下手實施強暴脅迫者,處六月以上五年以下有期徒刑。
舊 2007-04-09, 08:06 PM #12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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