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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aron666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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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3
您的住址: 桃園
文章: 557
引用:
作者mayuka
如果每一位幫忙代言的都用這種說詞想脫罪還得了,還是得要開罰,且要重罰,沒用過也不知道療效到那種程度也在幫人代言,那跟詐欺犯有何不同!?


代言藝人明星應該一起抓去關XD
電視台把關不嚴 NCC應該加以處分
舊 2007-04-04, 11:27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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