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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文章: 2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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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HY-
中國時報 2007.03.30 
不算出境美國 王又曾無罪將保釋
王良芬/紐約─洛杉磯電話採訪

王又曾非法入境美國案情勢出現大逆轉,聖彼卓移民法庭台北時間廿九日進行第三次庭,拉丁裔女法官皮特絲(Rose Peters)裁定:「美國政府針對王又曾的非法入境指控不成立,王又曾無罪,美國政府保留卅天的上訴權。」

王案在結束美國移民與海關執法局(ICE)的管轄後,律師緊接著轉向移民局提出受理要求,以王金世英美國公民身分,進行王又曾依親申請與入籍的後續事宜。

四月四日前 可望獲自由

在王又曾辯護律師三次秘密法庭努力下,華裔律師龍崗(Kevin G. Long)向媒體表示,第一場仗大獲全勝,王又曾沒有入境新加坡,所以不算出境美國,更無非法入境問題,四月四日前隨時可能被保釋出拘留所,保釋金額介於五萬到十萬美金。

移民法官皮特絲在庭中表示,將於四月四日上午八點半(美西...

法律是走制度不是走天良........

他門說的也沒錯 沒入境著算有出境過........
是在新加坡堵人的台灣官員手法拙烈
才給溜走的
舊 2007-03-31, 04:13 A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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