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偶要花轟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25
引用:
作者coloamax
推推推

我以前打工
老闆給我75塊

說 7-11 只有66塊
這個薪水比外面好了

我心裡只有一個念頭

7-11賺這麼多錢
給員工這麼彄
一個不肯照顧員工的企業
沒有存在的必要

他倒了
市場自然有人接手


只有全家才會給這種66元這種薪水吧
不過也是要看本身經驗和老板為人啦,還有要看是加盟或直營(當然事情就不一樣多了)
舊 2007-03-23, 04:11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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