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
如果超過10點肚子餓,想吃又怕胖該怎辦.....
瀏覽單個文章
jnoname
Basic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7
文章: 21
引用:
作者
ouchman
步行消耗熱量 (千卡) =0.7768 × 距離 (公里) × 體重 (公斤)
麥當勞套餐大麥克約1050卡
所以一個60kg的人
1050/0.7768/60 = 22.53km才能消耗的完
假設你家住在台北車站Nova,就要走到
台北市北投區中央北路四段534號1樓這家麥當勞吃
吃完再走回台北nova才夠消耗熱量
看到這個算法,本來要開封的食物又拿去收起來了
肚子餓 想吃東西啊
__________________
There are two sides to one coin ~人生˙矛盾˙無奈 ...
2007-03-21, 01:29 AM #
20
jnoname
瀏覽公開訊息
傳送私人訊息給jnoname
查詢jnoname發表的更多文章
增加 jnoname 到好友清單