隋代使用最普遍的鎧甲為兩襠塏和明光塏。兩襠塏的結構比前代有所進步,形制也有一些小的變化。一般身甲全魚鱗等形狀的小甲 片編制,長度已延伸至腹部,取代了原來的皮革甲裙。身甲的下擺為彎月形、荷葉形甲片,用以保護小腹。這些改進大大增強了腰部以下的防禦。明光塏的形制基本 上與南北朝時期相同,只是腿裙變得更長。隋代戎服為圓領長袍。本圖為隋代武士復原圖。左為戎服,右為胄甲。
圖為唐代穿明光甲及戎服的武士復原圖。初唐的鎧甲和戎服的基本保持著南北朝以來至隋代的樣式和形制。貞觀以後,進行了一系 列服飾制度的改革,漸漸形成了具有唐代風格的軍戎服飾。高宗、則天兩朝,國力鼎盛,天下承平,上層集團奢侈之風日趨嚴重,戎服和鎧甲的大部分脫離了使用的 功能,演變成為美觀豪華,以裝飾為主的禮儀服飾。 “安 史之亂”後,重有恢復到金戈鐵馬時代的那種利於作戰的實用狀態,特別是鎧甲,晚唐時已形成基本固定的形制,唐代的鎧甲,據《唐六典》記載,有明光、光要、 細鱗、山文、鳥錘、白布、皂娟、布背、步兵、皮甲、木甲、鎖子、馬甲等十三種。其中明光、光要、鎖子、山文、鳥錘、細鱗甲是鐵甲,後三種是以鎧甲甲片的式 樣來命名的。皮甲、木甲、白布、皂娟、布背,則是以製造材料命名。在鎧甲中,仍以明光甲使用最普遍。
圖為五代時期穿鎧甲及戎服的武士復原圖。五代時期基本沿襲唐末制度,明光甲已基本退出歷史舞臺,鎧甲重又全用甲片編制,形 制上變成兩件套裝。披膊與護肩聯成一件;胸背甲與護腿連成另一件,以兩根肩帶前後系接,套於披膊護肩之上。另外五代繼續使用皮甲,用大塊皮革製成,並佩兜 鍪及護項。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