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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eminiprince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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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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樓主宣稱的獎品價值不符 , 可能必需自行跟原舉辦單位洽詢..

不繳稅可會被強制執行耶..

獎品金額在NT$13,333及其以上,得獎者必須繳納機會中獎所得稅(計算式=獎品金額×15%;如為NT$13,333×15%=稅額至少NT$2,000),並憑稅單或委託代繳稅費領取獎品;中獎人如為外籍改依20%稅率計算。

獎品金額介於NT$13,332∼NT$1,001者無須預繳機會中獎所得稅。但依據政府稅法規定,中獎獎品金額在NT$1,001以上者,您將在年終時收到所得扣繳憑單,並憑以申報年度綜合所得稅。

金額在NT$1,000以下,無預繳所得稅與扣繳憑單申報問題。
 
舊 2007-03-16, 07:59 PM #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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