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泡泡
Amateur Member
 

加入日期: Feb 2007
文章: 46
引用:
作者YCD
非必要的情況下我是不贊成打狗的
其實野狗的話通常看似兇其實都很無膽
有些嫩的你只有慢慢靠近他有眼神就能逼退他們了
有些強一點的你找個石頭丟還是拿根木棍打地板就能嚇走他們了
其實會有這些野狗多是人類造成的
我想既然我們不能立即解決
至少沒必要下也別傷害他們

如果你家小孩或婦女被嚇過甚至傷害 生意被影響等 還說同樣的話
那我就服你了

話說回頭 保護動物協會也可以主動跟環保局或清潔隊聯繫 在一定時間內自己帶走野犬安置呀
沒能力安置 就沒話說了吧

憲法沒規定狗的生存權大於人民的安全吧
舊 2007-03-16, 11:25 AM #4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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