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catdai
講來講去,原來NCC就是要那1200元的認證費(保護費!!?)
要是目前水貨有10萬台來看,
每台收1200元就有1.2億元的收入,
實在有夠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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這東西不是這麼算的
一般正常代理商過認証的話,會要求送規定的數量給認証單位
認証單位必需保留這些產品,以和廠商日後出貨的產品作比較
這幾台通過認証的話,廠商必需得保証後續的產品和送測的東西一樣
以後的產品全部就可以直接貼標籤販賣了!也不再收錢
絕對不是每台1200元,賣10萬台就收1.2億元
代理商因為量大所以可以做這個動作
水貨商量不大,再送幾台到認証單位,那還有利潤嗎?
(1200元該不會是跟進口汔機車一樣?個人身份進口,每台驗、每台收錢?)
個人帶水貨回國的話,老實說,我不相信政府機關有那種人力去管
台灣每年以個人身份攜帶回國的電器用品,也是嚇死人的多
"非法持有Wii,都可能挨罰"這句話可能要研究到底是NCC說的還是記者說的
這句話實在很白痴........
如果蘇揆有意見,那就修法吧.......
我剛好對ARTC一台車收幾萬元很有意見.....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