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pluswaterbay
法律上規定仲介業者抽佣金的情況是
總共是5-6%
一般向賣方收取4%,買方收2%
空間大約可以賣方少收1%買方收0.5-1%
|
不動產經紀業對於買賣雙方所收取之服務費合計不得超過房屋總價的6%
這是規定
其他的費用是另外計算的 什麼契稅 印花稅 ... 中華民國萬萬稅
一般的房屋仲介只求把房子賣出去,並不會特意去拉高售價,售價低對仲介來說會相對好賣。 買方的意願會比較高,也就比較賣得出去,與其拉高售價反而賣不出去來說,仲介反而會跟賣方殺價。 =.=
現在市場上的仲介公司大多是跟賣方收4%買方收2%
也有些只跟買方收1%的
但是想想 便宜一點的三五百萬 他可以拿十幾萬到三十幾萬
貴一點的用億來算 雖然這就比較不可能拿6% 但是 拿個1%也是上百萬了
只要手腕高明 這是好賺的