Junior Member
|
特約撰述羅文明/坦帕傳真
王建民在此地時間5日下午訓練熱身結束後,和所屬經紀公司經紀人見面,了解經紀公司和球團會晤的情形,據了解,王建民仍然不接受洋基球團提出的50萬美元薪資合約。
由於球團再提新約的可能性也低,一般預料,洋基可根據勞資集體協議案(collective bargaining agreements)之規定,和王建民以50萬美元自動續約,但王建民必須被罰款25000美元,實拿47萬5000美元,這也是我國球員在大聯盟首次出現積極爭取自己薪資權益的例子。
王建民所屬經紀公司(CSMG)和洋基球團至今仍未對王建民今年的薪資合約做出正式發言,因此還不清楚洋基球團提供的新球季薪資合約數字,但根據紐約媒體報導,洋基向其經紀公司提出的只是略高於50萬美元的合約。
不過,王建民的經紀公司在已有費城人一壘手霍華和教士一壘手岡薩列斯(Adrian Gonzalez)拒絕接受球團所提新約數字的前例下,認為王建民去年19勝的優異成績,絕對有資格拿更高的年薪,因此目前決定不接收洋基的合約。
經紀公司依然對各項消息不予評論和證實,洋基也並未公布王建民的薪資數字。但根據消息指出,王建民和經紀公司此舉,即是對50萬美元出頭的新約表達不滿。如果到11日簽約截止日前,雙方都無動作,洋基依據大聯盟勞資集體協議案,對不滿3年大聯盟資歷的球員,擁有自動續約權,因此新球季給王建民的薪資就是洋基所提的50萬,但因為王建民不接受,因此要罰款,建仔極可能在新球季的年薪就是扣除罰款後的47萬5000美元。
扣除罰款後,王建民本季的年薪仍比去年高,雖然小有損失,但為了爭取明年薪資仲裁重新談約時有更大談判空間,目前損失25000美元,等於是為日後爭取合理薪資預先累積談判籌碼。
依據勞資集體協議案,球員權益是獲得一定保障的,王建民如不接受洋基新約,也不會倒退回去年35萬多美元的薪資,而是在洋基祭出自動續約權後,領取洋基今年所提的50萬美元合約,再扣除罰款。
美國大聯盟和球員經紀公司有許多爭取薪資運作的經驗,但台灣過去並沒有球員加入大聯盟後發生過類似的薪資調整問題,因此很多過程和規定,多數人都不甚了解;這次王建民的例子,多少開啟國內對大聯盟薪資保障和對球團權益規定的進一步認識。
5日晚間,此地的消息指出,台灣有媒體報導王建民接受合約的訊息,其實並不正確,王建民和經紀人見面後,依然沒有改變不接受新約的立場和態度,而且強調,屆時洋基球團公布薪資後,大家自然就會了解。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