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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ogerShih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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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Nov 20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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一般來說, 分配財產應該還是以財產持有人意願優先, 在世時分配算是贈與, 死後分配, 如無遺屬, 應該是以法律規定為準, 如果有遺囑 (律師見證), 則請求權也不一定能發揮作用, 大部分還是要上法庭解決.

通常, 會不願意分配財產給某位子女的, 都有特殊理由, 嫁出去的女兒, 是不是能夠要求請求權, 這一點能否成立, 要看財產持有人是否先行以贈與方式、遺囑內容等, 如果財產持有人想的夠周到, 對於嫁出去 (或入贅給別人) 的子女, 想要分財產也許只要到負債喔....XD
舊 2007-03-06, 01:41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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