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gmary5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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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56
引用:
作者seiws
遺產遺囑要等她父親掛掉才成立的
她父親活著叫分家產,死了才叫分遺產
急著在活著的時候分家產,代表她表現真的很差
要不然遺產稅比贈與稅還低很多


你的瞭解有誤
是其父與男子們已分完家產且過戶完,女兒才知道,不是女兒急著在活著的時候分家產。

謝謝各位踴躍提供意見。
雖不爭,但也要防男生棄養。
我側面瞭解,其父有四個兒子,兩個外地謀生,兩個當鄰居。兩個媳婦是專職家庭主婦。但老父自己開伙,自己煮飯三餐。
舊 2007-03-05, 09:47 AM #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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