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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飽^^
Advance Member
 

加入日期: Jan 2003
文章: 438
限定繼承是不錯的選擇
要是你老爸真的玩出甚麼名堂來
你就是沒有肉吃也有湯喝
要是他真的一敗塗地且永世不得翻身
你也不會一定要跟著他陪葬
記得三個月內去地方法院聲請

其實你也不用勸了
要是勸得動就不會有第二次了
想來你老爸也不下50吧
性都已經定死死的了
講是不會聽的
快籌點錢趁他還沒被債主追殺先送他出國躲債吧
舊 2007-03-03, 08:53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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吃飽飽^^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