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作者oztt86
另外新聞提到說插管要家屬同意才可
是真的?
急診還有哪些醫療行為具有危險性呢?
還有醫療糾紛是否要有專業且公正的醫療法庭
讓雙方都覺得裁判能接受
否則這種事件感覺有越來越多的傾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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如果你一個人在外發生意外被送進醫院急救或是一個人住院 突然發生病危狀況需要插管時
是要等家屬到場簽署同意書後再插?
還是人命第一先插在說?
不插 說你罔顧人命 見死不救
插了 萬一出問題 說你未經家屬同意 私自插管
如果你是醫生 你要選哪一個?
其次"醫療糾紛是否要有專業且公正的醫療法庭讓雙方都覺得裁判能接受"
這問題根本無解
大多數的家屬立場都是
"我人交給你 就是要你把他醫好"
"醫死了 不管是發生啥事都是醫院的錯"
這時後跟家屬說再多也是沒有
要知道任何醫療行為都會有其風險存在 只是那個風險你願不願意去承擔而已......