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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arstorm-2
*停權中*
 

加入日期: Dec 2006
文章: 944
咳咳, 對了, 提醒大家一下(如果有人打主意要趁加拿大跟台灣記憶體價差來大賺一筆).

利用進出口公司來販賣, 小弟我去朋友的公司試過了, 在2001年的時候, 收到法院通知, 地方經銷商聯合起來說我們(我跟朋友)採用dumping的方式, 以過低的價錢傾銷大量產品. dumping的定義與內容, 有讀過經濟, 商業, 跟法律的都應該會知道, 其實界限很模糊. 萬幸當時跟法院解釋的不錯, 加上朋友的人脈關係在地方上除了販賣相同產品的那一卦以外, 都還不錯. 而且當時地方上也需要大量金屬零件製品, 所以算是險險過關, 但事後我們都不敢再嘗試同樣的進口模式.

除非你開店, 而且敢在眾怒下營業(開張需跟政府登記, 加幣300元而已), 不然採用進口直銷的方式, 很有可能有觸法, 端看當時的環境與運氣, 這裡的商家都很一氣相連, 同步保持價格的作法, 砲口當然也一致朝外, 所以想趁機來一筆的人, 要找好路子. 我希望有人打進來, 但不希望有人出事情. 至於我, 沒膽子, 也沒有足夠的知識能夠支撐我再來一次.(畢竟我主修經濟, 不是法律啊..拿過幾堂小貓法律課程, 那些不算).
舊 2007-02-13, 12:43 PM #13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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