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leoatx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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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May 2001
文章: 1,796
引用:
作者John-Wel
這樣只是連絡人,下一步的身分證和印章千萬不能給,否則就是連帶保證人了


應該還要當面對保才是巴
不然萬一哪天身分証被偷或掉了
偷或撿到的隨便去刻一個印章
你就莫名其妙幫人作保喔....??????
舊 2007-01-26, 01:31 P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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