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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erry_jo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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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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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hjfrank
高速公路的規定是"小型車可以最高速限行駛於內側車道",
速限 100 ,
你開到錶速 110 ,
合情合理,
因此要不要讓對方就隨你,
最重要的是...心頭要抓乎定 (台語)。


(個人淺見)


這條不是改了

http://www.hpb.gov.tw/advert08.htm
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33條第2項「道路內車道應為超車道,超車後,如有安全距離未駛回原車道,致堵塞超車道行車者,處新臺幣六千元以上一萬二千元以下罰鍰。」。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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舊 2007-01-23, 11:02 PM #51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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