引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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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Naruseka
我覺得不太合理ㄟ
以前不是有新聞報過
因為先生陽痿無法行房
結果老婆以此理由向法院訴請離婚
還成功了
因為法官認為性行為也是維持婚姻關係的重要因素之一
所以判准離婚
所以既然結婚了
還能這樣任性拒絕嗎?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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當然可以=.= 如果換做事老婆 一天要個七八次 子彈都快沒了
你還覺得結了婚就不能拒絕嗎?? 遲早會X盡人亡
打是一種虐待 因為對方不願意 你打他 他就會覺得是虐待
換句話說 這種事情 對方不願意 你硬是要 就是一種虐待
當別人強迫你做你不想做的事情 你在感覺上 不會覺得是一種精神虐待嗎?