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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yata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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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文章: 18
引用:
作者algorithm
沒用到何必換?
真的要用再換也不遲阿
急什麼?

且身分證這種東西掉了很麻煩
要證明身份建保卡駕照就很好用了


基本上這不是急不急的問題~~
小弟友人多年前身份證遺失,遺失之後去補發了,「補發完一年後」(請注意是「補發完」之後「又過了一年」)
身份證被撿到的人拿去盜用,不僅辦了一堆電話,對方還成功辦了「營利事業登記證」,「郵局」的「第二本」存簿,一堆信用卡,開一堆票,還買了一台車!
(根據郵政法規定,每個身份證號碼,只能辦一本存簿!不知道郵局人員是在幹嘛!!太誇張了..)

連補辦身份證過後這麼久,對方拿舊的身份證,都還可以做到上面這些事?一點都不誇張..
我是很好奇這些相關單位在身份核對是在核對假的嗎?!
友人說,他遺失時大約是2000年時,那時還要將新身份證影本「掛號寄到聯合徵信中心」
他說事情發生後,上了法院,他去聯合徵信中心查信用資料,
卻發現,聯合徵信中心的「戶籍地址被改到其他地方」,而地圖上根本沒有這個住址!

友人上法院贏得勝訴,最後去票據所消掉非他開的票,
雖與他無關,為了消掉非他開的票據上法院的過程,對於一些上班族來說不沈重嗎?!
該防堵的不是都防堵了嗎?!這些單位是在做什麼?!也太誇張了!一個滾一個,越滾越大!!
最後警察後來好像有找到犯人,因為友人說他有收到對方被提起公訴的起訴書...

之前更在電視上看到有一個受害人,「身份證沒掉,自己的身份卻被拿去當人頭!也是簽了一堆票∼」
我想他有認識媒體朋友,才讓自己受害的事,讓媒體揭露∼
這樣子的案件太多了!舊身份證所造成不必要的社會成本真的非常高!

當然你可以選擇需要時再去辦,其實也沒人管的著..
要保護自己的權力,也只有自己從自己做起∼∼ 如果有人認為換新證與保障自己的權利無關,那我也只能笑笑的祝福你,希望你的身份證掉了,不會被有心人士拿去利用∼
(掉了與否似乎不重要~~ 在看過那個身份證沒掉,卻被當成人頭的苦主,我就覺得他很可憐...)

而今天之後,至少強制實施,對於大眾的權利更多了一層保障∼
舊 2007-01-01, 11:40 AM #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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