有沒有想過讓外婆跟大舅同住,或接到家裡同住?相信大家都不要吧?相信最後的結會繼續讓她待在小舅那邊,然後自己有空再去幫忙一下這樣吧!
曾經遇到一些在大家面前話都講的很漂亮,也會回去幫忙照顧長輩、出錢,但是到了要簽長輩由與該人同住、責任的法律相關文件,該人卻簽不下去的事件。
另外,沒明文規定遺屬的話,女兒也可以分到遺產的,怎麼不去爭取呢?
另外,小舅從小到大都住在鄉下,無法靠自己的能力搬出去,是否真的是寵,還是害呢?
一億元對於一個能力不佳的人來說,是很少的,因為無法讓錢繼續增加,只有淢少一途,能少花就少花吧!