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caseyml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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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2
文章: 138
引用:
作者rtsai
那就不如用 "寬螢幕" 與 "非寬螢幕" 來做代表
明明就是不對的詞,為什麼硬要用然後來積非成是?

不是每個人都真正了解螢幕比例的關係,可能真的就有網友認為是 4:3 或 16:9
但實際上就根本不是,為什麼不使用正確的形容詞呢?

當然覺得不需要如此的人可以直接略過繼續使用
就跟喜歡拿 5:4 螢幕來開 4:3 解析度的人一樣,都是個人自由

我也認為應該要給人正確的觀念,不然大家都會以為
電腦用的螢幕都是4:3而不是5:4,電腦用的寬螢幕是16:9而不是16:10
實際上用電腦螢幕點對點看標準16:9或4:3的影片都會留黑邊
硬延展到全螢幕雖說變形不明顯但事實上還是變形了
舊 2006-12-28, 02:26 PM #1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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