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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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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u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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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n 2004
您的住址: 中市北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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引用:
作者
mondeo30
依我的看法,台灣的法律還真的得改,
吸毒者,唯一死刑,醫療用藥者除外
只要把需求給斷了,誰還來販毒?
沒有人販毒,警方當然也不用
冒著殘害自已健康及生命危險去臥底了
殺頭的生意有人做,賠錢的生意沒人做
這種道理,淺顯易懂。
新加坡販毒唯一死刑
新加坡就沒人販毒了嗎?
2006-12-14, 02:50 PM #
207
hunight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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