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問題本身不在於體罰有沒有效 而是 法理上就是不合法
今天暴力相向 對方是成人 就構成傷害罪 難到換成未成年的小孩就是合法???
現在的小孩不能打罵∼本來就是這樣 沒有一條法規賦予教師體罰的權責
我所要強調的重點是學校要禁止體罰 因為沒有權利 它是學習環境 不是管教環境
學校又不是監獄
管教的權利在監護人 教師並不是監護人 若要體罰至少是監護人才有權責
多半父母親出手在輕重上會取捨 教師畢竟是外人
一來有良心的教師沒有權利 二來沒有良心的教師∼反正別人的小孩死不完
權責要平衡 各司其職 教育才會正常
至於說受教育的權利∼應該要建立在不妨害它人受教的權利之上 義同人身自由一般
所以 踢妨礙其它學生學習的人出校門並不會不合理 相關法規可以申請釋憲
管教權利回歸到家庭 可以減輕教師負擔 專心教課傳授知識 讓不負責父母親擔起應該擔的責任
讓校園回歸到純粹的學術環境
過去 教師的權力過大 責任也過重 好的教師做的很累 爛的叫師構成濫權
沒有一個職位是萬能的 所以現代國家才有分權∼三權分立 五權分立
每個團體 或個人 分工平均 互相制衡 彼此協助 制度才會有效率
過去的校園體罰 原本就不合法 只是 一直以來大家都蒙上眼∼假裝看不見
原因是出在找不到對的方向跟方式 只有打一天過一天 反正小孩子嬤∼又不會出聲
找個大學生揍一頓看看?所以教育部消極處理
嚴禁體罰只是第一步∼一定要走下去 相關配套也要緊跟在後
要不然就會像廢除死刑一樣∼立義是好的 但是配套沒有 反而治不了壞人
美國大部份的州沒有死刑∼但是重刑犯關到你不會講話 關個幾十年也是有的
教育是辛苦的∼所以要有效率 辛苦的事情難到要拖拖拉拉做得不三不四?
再講到教科書跟聯考∼
全部濃縮成一綱一本不是很好?念完就好 非要搞個十幾種板本∼有效率嗎?
聯考 考一次就好 非要搞成考好幾次 還分好幾種 ∼學生有比較輕鬆嗎?
從最早的森林小學 大家就有一個迷思 可不可能輕鬆讀書?
現在結果很明顯 學生更累了 補習班更多了
我的看法是∼∼∼∼難
讀書受教育既然是辛苦免不了 所以就不要把重心擺在輕鬆教育 而是有效率的教育
國編本 聯招 都比現在的教育體制有效率
學生清楚明白自己要念那些東西 教師也清楚知道該教什麼
聯招我覺得沒有什麼不好 國編本唯一缺點就是更新的速度太慢
課文要剃除掉一些陳年爛文 有的文章真得沒啥價值∼只不過它是古文罷了
有的現代的作家也寫得很好∼幹麻不用???
教育問題千頭萬絮 我的看法未必是對的 但是真理越辨越接近 也請大家多指教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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