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關於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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艾魯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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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3
文章: 71
民主法治的角度來看,既然法律禁止,那在解禁之前都不應該吸。

不過到底有沒有足夠的數據可以證明大麻跟菸草的毒性?否則何以做為立法修法依據?
要人禁止,當然要拿數據證明;開放亦然。
光在那邊吵結果是不會改變的。

少量怡興?我沒興趣˙3˙
常常被二手菸強暴的人留...
舊 2006-12-13, 02:03 AM #10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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