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關於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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Ming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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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Feb 2000
文章: 5,720
引用:
作者Axel_K
這是2000年的資料
不過,歐洲大部分的國家對初犯(未上癮者)
比較放鬆. 初犯經常不判刑,只列入刑事紀錄
(不知,這是不是算你所說的除罪化)
但是,再犯就會罰
例如英國說最高五年,但你也知道
民主國家的刑罰嚇戒大於懲罰
希望上癮不深者能戒斷,而不是直接判刑

況且,台灣的民主和守法觀念,跟歐美國家比還有很大的距離

喝酒,酒精量要大,成癮時間長,戒斷症狀少,戒斷後不傷害神志
毒品是有分軟性跟烈性
台灣對大麻處罰應該也跟對海洛因不同吧
但是毒癮,很多都是從軟性毒品開始使用


但是在台卻是相同的.........

另外除罪化...是真的沒有罪...連紀錄都不會有....(不販賣就沒事)

就和菸酒一樣...抽煙喝酒沒罪....但是沒執照販賣就有罪啦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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我從來沒說過....大麻應該是可以合法的抽到死

其實大麻...和菸酒一樣都是軟性毒品啦...

只是一個合法一個非法而已....

另外和大家在說另外一個事實


大麻在台灣的價錢遠比E,K貴多了

碰大麻的人....比那些碰E,K的人是不太相同的族群

真正想要迷幻的..會去選E,K(幾百塊爽一晚)

而放鬆的是大麻....

且呼飯的族群年齡比較高....
舊 2006-12-13, 01:27 AM #9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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