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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於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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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360modena
*停權中*
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35
依現在的法律來說,違法就是違法,除非法律條文修改通過,否則不要說那些543,說歐洲開放大麻,那你可以去歐洲使用阿,不要拿他國跟我們比想藉此合理化犯罪。依照上面說法,那把刑法廢除了,犯罪率不就可以變成零
2006-12-12, 08:03 PM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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