主題: 關於大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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Axel_K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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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Sep 200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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德國:攜帶少量即觸刑法,不過各邦對少量定義的量有不同,少於6到30克
補充一下
這句話的意思是,多於6或30克以上就不算少量了
那就是加重量刑

因為在歐洲住過,德國電視經常報導警察臨檢
抓借途德國去荷蘭買大麻鴉片的人
舊 2006-12-12, 03:08 PM #39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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