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edw26487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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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ug 2005
文章: 2,250
引用:
作者pluswaterbay
台灣人長期習慣性當受害者慣了
被人家不合理的規定侵害到自己權益的時候直覺都會想
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人家才會這樣對我
這種習慣實在得改改

不過說到少數消費者,也會有些驚人之舉
比如說在普通店家購買產品,已經是銀貨兩訖的事情
物品也沒什麼缺陷(根據消保法規定,七天內販賣物有受損等非人為因素才可退換貨)
他老大跑去退的理由... "我用不習慣"

用不習慣是有的
譬如滑鼠或遊戲手把
買的時候又剛好沒有可以試用...
舊 2006-11-25, 04:29 PM #4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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