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pluswaterbay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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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Apr 2005
文章: 23
引用:
作者台南
昨天看了一個討論服務業分數的節目,
今年台灣整體的分數是不及格,
我不是很清楚評分者的標準在那
但看完目前的討論,
我覺得台灣的消費者很可憐,可憐到不知道什麼是自己的權益,
還一直在想店家的規定是什麼?


台灣人長期習慣性當受害者慣了
被人家不合理的規定侵害到自己權益的時候直覺都會想
是不是自己做錯了什麼,人家才會這樣對我
這種習慣實在得改改

不過說到少數消費者,也會有些驚人之舉
比如說在普通店家購買產品,已經是銀貨兩訖的事情
物品也沒什麼缺陷(根據消保法規定,七天內販賣物有受損等非人為因素才可退換貨)
他老大跑去退的理由... "我用不習慣"
 
舊 2006-11-25, 02:47 PM #42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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