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hau666
訪客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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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sp004697
勞基法規定,每工作四小時需休息半小時
另外勞基法規定的是雙周84小時
而每日工作時數是最多為8小時
...恕刪...


我想請教的是利用中午休息多0.5小時
去排該上班時間....
那本來應該休息的時間被抓去當總機(沒算薪資)
這樣可以申訴嗎?
公司有個工讀生(時新制的)
他也要輪總機值日生....但是沒給他時薪
這樣他也可申訴吧?
舊 2006-11-24, 07:34 AM #10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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