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skychiron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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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Dec 2004
文章: 11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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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8314010
譬如今年11月申請.隔年大概3或4月前以郵件通知名次.申請期限好像是在同年的八或九月底.若買預售屋,則可申請展延...不過展延的時間也不長.
沒買到房子是可以再申請的(因為我已經連續申請2年了...都沒買)

請教8314010,您當初在貸款期限前還沒買到房子
是否有「主動」告知勞貸承辦單位或是「被動」就讓資格自動失效
舊 2006-11-21, 04:35 PM #6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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