瀏覽單個文章
版主
*停權中*
 
版主的大頭照
 

加入日期: Oct 2006
文章: 0
我覺得她第二點最後保持周圍的整齊,清潔還不錯~
至少比一堆攤販逃來逃去佔用道路把周遭搞亂好太多了

第三點也不錯

第一點b,c也不錯

第四點有利有弊,好處是如果"愛面子"的人被廣播的話
民眾一定會氣死,吵死,罪後大家會唾棄那人,這樣那個人就不敢停了

第五點也不錯,不過我想很難做到吧

第六七點他如果做到的話~就真的太了不起了~
舊 2006-11-19, 07:16 AM #40
回應時引用此文章
版主離線中