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doberman
*停權中*
 

加入日期: Mar 2004
文章: 477
引用:
作者cycpc
攤販跑不是不想繳稅

是道路交通管理處罰條例第五章第八十二條第十點明訂之

十、在公告禁止設攤之處擺設攤位者。前項第八款之****牌及第十款之攤架、攤棚均得沒入之。

基本上在非公告處設攤,警察有權力可以開單,畢竟這是未規劃成攤販設立的區域,仍屬於公共區域

所以,為什麼他們不去可以合法擺攤的地方?
舊 2006-11-19, 06:59 AM #3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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