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test543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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加入日期: Jul 2004
文章: 92
引用:
作者煉心
4.找不到工人和剝削勞工似乎不一定劃上等號吧,況且我只是主張想得到多少就要相對付
出代價,難道努力工作是笨蛋嗎?至少小弟的朋友開出來給台灣偉大勞工的薪資是超過6萬元
的,原來這樣的薪水也算是剝削勞工啊。

再補充一點
你朋友的例子在台灣是個案還是台灣的通例?
就算你朋友公司都招到人,那擠破頭都不能進入該公司而在其他地方工作的人,請你試想若他們沒有最低薪資的保障,他們會如何?
社會新鮮人又有多少比例是能馬上適應社會的工作?請依你的標準好好去思考吧

ps:以上這段話或許給樓主偏激的態度,但請樓主自己想想您的言論是否更偏激
舊 2006-11-15, 10:24 PM #3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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